查看原文
其他

女报评论〡我们对“某媛”现象的态度:不良行为要批评,标签化得反对

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 2021-10-19

近日,被指打着分享佛系生活、治病心得等旗号,从而骗取流量达到带货目的的“佛媛”“病媛”等在网上广为传播,“某媛”现象引发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。

诚然,少数女性为博取眼球或其他目的做出的不良行为,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,有的还打着法律的擦边球。这样的行为,不管行为主体是谁,都要予以批评和谴责。比如,在庄重严肃的宗教圣地秀身材、秀包包、秀生活,就缺乏基本的尊重和应有的礼仪,甚至涉嫌违法违规。我国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,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。同时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“虚假宣传”的认定不仅包括对产品本身虚构事实,还有对曾获荣誉、生产者以及与商品密不可分的背景、历史渊源等进行虚构、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。有些人只是分享生病期间的故事,但确有人利用“病人”形象营造人设获取流量、恶意炒作。穿上病号服,躺到病床上给药品带货的“假病人”,不仅是对医生的不尊重,也是对真病人权益的侵蚀,更可能涉及虚假宣传,误导大众购买不合适的药品,接受不科学的治疗方法。

但同时,我们也要警惕以“媛”为标签的泛化,把个案的“某媛”变成女性群体的标签,进而造成女性群体形象被贬损、被污名。当前,互联网上的“媛”字浓度严重超标。“饭媛”“离媛”等等层出不穷,就连打卡摆拍、简单妆容都可能被划入新“媛”。把个案普遍化,将“媛”标签化,进而泛化甚至污名化,这是极不严肃、极不公正的,必须予以制止。特别是各类传播平台,要承担起推进男女平等的社会责任,对具有明显性别歧视意味的所谓流行语(词)进行把关甄别。女性群体中的不良行为可以批评而且应该批评,但这种批评绝不应该导向对一个群体的污名。要尊重女性表达的权利,分享事业、家庭、生活正能量,分享真善美,共同营造文明、健康、阳光的网络空间。


推荐阅读
♦ 《申纪兰的提案》:以青春理想融入国家命运
♦ 新时代婚恋观:一个“三三式”的思考
♦ 专访〡贺定一:讲好“一国两制”成功实践的澳门故事 贡献巾帼力量为促进两岸和谐发展再建新功


来源/中国妇女报(ID:fnb198410)
作者/陶寅生

编辑/侯晓然

审核/志飞

因为公众号平台推送规则更改,请读完点一下“在看”,这样新的推送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订阅列表里。


点“在看”有“看点”

觉得有收获就点个赞呗

: .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,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,轻点两下取消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